陈海滨,1979年生,绍兴本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多年,凭借优秀的专业素养,成功办理了大量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浙江省内乃至全国具有重大... 详细>>
律师姓名:陈海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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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某某因涉嫌诈骗、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被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先后于2018年9月30日、2019年1月14日立案进行侦查,于2019年1月15日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时认定劳某某犯诈骗罪、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其中诈骗6起,共计金额7万余元;非法买卖枪支、弹药2起,售卖气动手枪1把,气枪弹1000余发。
劳某某的姐姐于1月22日委托本人担任辩护律师。经侦查阶段会见、审查起诉阶段阅卷,辩护人认为,根据现有证据材料,诈骗罪的6节事实中,金额最大的一节(涉案金额5万元)存有疑义,不能作为诈骗情节予以认定;非法买卖枪支、弹药部分,对涉案枪支是否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是否为气枪铅弹及枪支比动能等有疑义,同时鉴于下家家中共被搜出4把疑似枪支、1000余发疑似铅弹,对与劳某某案的关联性问题,认为需要进一步补侦明确。
经鉴定,涉案枪支确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手枪,但数量仅为一把,不符合构罪条件;1000余发铅弹中有数枚不具备鉴定条件,其余均为气枪铅弹。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以劳某某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罪(撤销了对诈骗5万元一节的指控,起诉金额由7万余元变更为2万余元,刑期随之由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降至三年以下)、非法买卖弹药罪(撤销了对非法买卖枪支罪的指控)向柯桥区人民法院提供公诉,本案近期将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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