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滨,1979年生,绍兴本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多年,凭借优秀的专业素养,成功办理了大量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浙江省内乃至全国具有重大... 详细>>
律师姓名:陈海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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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刑事辩护律师丨开庭预告:宋某某诈骗案、何某某帮信案、吴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
1、宋某某诈骗案定于2021年9月28日在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期间,被告人宋某某以“借”多还少、伪造存款记录、虚构与领导人关系等方式获取顾某某信任,通过编造承包工程需要工程款、打架需要赔偿款和保释金等理由对顾某某行骗,共计骗得人民币150万余元。另外,顾某某受宋某某欺骗抵押、出售自己的住房,还向各平台贷款,造成房屋交易违约和贷款利息等损失29万余元。
2、何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定于2021年9月29日在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4月,何某某雇佣胡某某到绍兴联系杨某某,由杨某某利用法人信息在APP上注册公司,并带领法人到银行开设对公账户。何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上述对公账户可能实施网络犯罪,仍代为办理,并收取500元每个的报酬。经查,浙江某公司对公账户中流水为400余万元,已查证属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金额25.3万余元。
3、吴某某等4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案定于2021年10月8日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0年12月底以来,被告人卢某某、何某某、黄某某、吴某某等人在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某地,明知资金系犯罪所得仍利用自己及他人银行卡进行转账操作,并以“底薪加提成”的方式从中牟利。现查明,被害人于某某等人先后以电信诈骗形式被骗取的钱款中合计人民币11.89余万元被上述四名被告人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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