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6-7686-5170

0575-88209993

您所在的位置: 绍兴刑事律师网 >成功案例

律师介绍

陈海滨律师   陈海滨,1979年生,绍兴本地人,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十多年,凭借优秀的专业素养,成功办理了大量公安部、浙江省公安厅督办的浙江省内乃至全国具有重大...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陈海滨律师

电话号码:0575-88209993

手机号码:13676865170

邮箱地址:394353077@qq.com

执业证号:13306200710704253

执业律所: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中兴中路375号B座7F-9F(昌安立交桥旁,原中成集团内)

成功案例

绍兴刑事律师丨喜讯:杨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取保候审

喜讯:杨某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被取保候审


        杨某某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7月21日被嵊州市公安局城东刑事侦查队依法刑事拘留。杨某某家属于7月24日委托本人担任杨某某的辩护律师。同案被刑事拘留的还有杨某某的姐夫温某,因同一刑事律师只能接受一名共犯的委托,我将其推荐给了我所其他律师代理。

        受疫情影响,7月29日我前往嵊州市看守所会见了杨某某,并为其申请了取保候审,但公安机关以“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为由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

        根据杨某某的陈述及多渠道了解到的情况,我迅速意识到本案的指控罪名可能存在错误,不应当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而可能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前者量刑五年以下或者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后者量刑三年以下或者三到七年有期徒刑,相同条件下显然后者量刑更轻,取保候审的几率也就更大。

         围绕本案罪名定性、情节轻重、事实认定等问题,我多次跟承办民警充分沟通,获得承办人的同意,愿意将相关意见报送领导呈阅定夺。

        8月20日中午,接承办民警电话通知,杨某某与温某将于今日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后释放,家庭得以团圆。后续将根据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情况再予跟进。

       惩罚犯罪的同时,积极有效的保障人权,努力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是每一个专业的刑辩律师为此努力的目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联系方式:13676865170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中兴中路375号B座7F-9F(昌安立交桥旁,原中成集团内)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